日本抗议中国海警阻止日海保船在日专属经济区开展作业。两天之内,两艘日本测量船先后收到中国海警的无线电警告。海面上没有出现激烈场面,但日本政府很快启动外交交涉,把事件描述成中国海警“阻止日本在本国专属经济区内正常作业”。这句话听起来简单股票配资口碑,实际上绕开了最关键的问题:日方所说的海域范围,并没有得到中方认可。
6月30日晚上,日本海上保安厅测量船“拓洋”号在冲绳本岛西北约290公里处进行海底调查。日方称,当晚10时左右,中国海警船通过无线电要求其停止调查并离开。“拓洋”号回应称作业符合国际法,没有按中方要求停止。7月1日,日方已通过外交渠道提出抗议。
第一起交涉还没平息,第二艘测量船又进入现场。7月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,“光洋”号在钓鱼岛西北偏北约80公里处开展大陆架基础调查。中国海警再次要求日船离开,相关喊话持续到当晚8时30分左右。“光洋”号同样拒绝停止作业,日方随后再次提出抗议。
这也是阅读这条新闻时最容易忽略的地方。日本媒体反复使用“日本专属经济区”这一说法,给人的感觉是海上边界早已划清,中方船只进入了完全属于日本管辖的区域。然而,中日在东海并未完成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,双方对于边界应该划在哪里,长期存在明显分歧。
场内股票配资日本主张以两国海岸之间的所谓“中间线”为重要依据。中方不接受这条由日方单独划出的线,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,并认为最终边界应依据国际法和公平原则,通过双方谈判达成协议。这是中方多年公开坚持的立场,并非此次事件发生后才临时提出。
需要说明的是,专属经济区也不等同于领海。领海涉及国家主权,专属经济区主要涉及渔业、能源、海底资源、海洋科研等方面的权利和管辖。船只通常可以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正常航行,但涉及海底测绘、资源调查和大陆架研究时,法律问题就会复杂得多。
日本测量船进行的并非普通通航,而是针对大陆架开展基础性海底探测。这类作业可以收集海底地形、地层构造、水深和资源环境等数据。数据本身具有科研用途,也可能为今后的资源开发、工程建设和海洋权利主张提供依据。因此,不能简单把它理解成一艘船从海面经过。
反过来说,也不能只要看到测量船,就直接认定对方一定在盗采资源。更准确的判断是:在没有完成划界、双方权利主张又存在重叠的海域,一方持续开展带有大陆架性质的调查,必然会引起另一方警觉。调查船不只是科研平台,在特殊海域还承担着巩固本国主张的现实作用。

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74条和第83条分别涉及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界。相关规定并没有要求所有国家必须自动采用某一方提出的“中间线”,而是要求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议,寻求公平解决。在协议达成以前,各方还应尽力作出临时安排,避免采取使最终协议更难达成的行动。
元股证券:ygzq.hk这意味着,日本当然可以提出自己的海域主张,也可以说明本国测量船为何在那里作业;但它不能在边界尚未谈妥的情况下,直接把“日本主张的专属经济区”表述成没有任何争议的“日本专属经济区”,再以这个前提指责中方。这样的说法省略了争议背景,容易让外界误判事件性质。
日方在类似问题上也存在明显的两套叙事。发现中国调查船进入日本主张的海域时,日本海保通常会要求对方停止作业,日方外务部门也会提出交涉。可当日本测量船在中方主张涉及的海域被要求停止时,日方又强调调查自由和国际法依据。双方都在维护本国立场,但日本不能只承认自己的管辖主张,却完全否认中方提出权利主张的资格。
类似交锋并非第一次出现。日本公开资料显示,2010年和2012年,日本海保测量船开展调查时,也曾遭到中方船只要求停止作业。此次时隔多年再次出现同类情况,说明中方在争议海域的现场维权方式更加直接,也说明过去被暂时压下的海洋矛盾正在重新浮出水面。
近期海上形势的变化还与台湾岛以东海域有关。2026年5月底,日本和菲律宾宣布启动海域划界磋商。中方在6月2日和6月9日连续表态,指出有关海域位于台湾岛以东,中方在那里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,涉及划界问题不能把中方排除在外。
随后,中国海警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执法巡查,日方则多次提出抗议。到了6月底和7月初,争议又从与那国岛以南方向延伸到日本测量船作业问题。几件事放在一起看,海上较量已经不只是舰船偶遇,而是围绕谁有权调查、谁能够执法、谁的海域说法会被外界接受而展开。
中日过去并非没有协商基础。2008年,两国曾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,提出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推进合作股票配资口碑,并研究共同开发。后来有关磋商停滞,海上问题逐渐变成一方调查、另一方跟踪喊话,再由双方分别提出抗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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